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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四六论坛资料学生安全责任状
2009-06-19

责任单位:在读学生  

学生在受教育阶段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、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,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害,健康成长。  

一、遵规守纪,不参与任何非法活动,不发生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和犯罪的事件。  

        二、破除迷信,不参加任何反动组织、团体,协助政府做好迷信亲戚、朋友的思想工作,发现问题及时举报。  

        三、遵守公德,遵守公共秩序和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,不违章骑车,文明乘车,注意交通安全;进出校门必须下车,自行车要上锁,放在车库内的指定地点。  

        四、要有防震、防火意识,不玩火和烟花爆竹等各类易燃、易爆物品,不带火种到野外活动。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安全教育活动,提高自身的防护能力,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反映。  

        五、不看宣传色情、凶杀、迷信的书刊、录像,不进舞厅、游戏厅、网吧等各类学生不宜场所。不喝酒、不吸烟、不赌博、不打架、不偷盗。外出、晚归要提前和父母打好招呼,不得随意在外逗留、玩耍时间过长。  

        六、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,迟到和早退要向班主任老师请假。集会、活动课要遵守有关规定,体育课各项活动要听从老师安排,不得在没有老师保护的情况下做高难度动作。不得私自接触实验药品、操纵机电设备,使用工具时不得拿各种器械玩耍,以免伤害他人。  

       七、不得攀爬围墙进出校园,不得攀爬楼和跳楼。不得随意带外人进入学校,不得随意在校内使用各种电器设备,不得拆卸、损坏校内的各类设施。要注意防盗,贵重物品要随身保管好。  

       八、同学之间有矛盾纠纷应及时通过老师或家长排解,不得采用武力。要有自我保护意识,遇到问题要通过安全、合理、有效的途径来解决。

    九、家长在学生离校或节假日期间要做到有效监护,使其不从事任何危及安全的活动。  

学生在校内外因同学间违纪而造成伤害的由肇事方负责,由于个人的原因而发生的安全问题,由责任人负责。本责任书每学年签订一次。  

负责人:班主任       

   

立状人:学生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家长  

年 月 日  

 

(责任编辑:学生工作处)